1、夫妻卖房有一方不到场可以授权吗
夫妻卖房时,假如其中一方不可以到场,是可以进行授权的。若房地产为双方一同财产,那样在处分该房地产时,原则上需要夫妻双方一同签字,并都应到场。
1.假如一方确实没办法到场,可以通过向用户出示不可以到场一方的委托书或赞同卖房的书面证明来解决这一问题。如此的委托书或书面证明,即代表了不可以到场一方对卖性生活宜的授权和认同。
2.假如该房地产是夫妻中某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快车提醒,那样供应该房地产时,则不需要另一方到场或授权。
2、夫妻买房能否只写一人名字
夫妻买房时,房地产证上是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的。国内法律并未限制房地产证上名字的数目。
假如夫妻中的一方购房,且双方没明确约定或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那样即便房地产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地产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
以下几种状况房地产会被认定为一同财产:
1.双方在结婚期间用双方共有财产购置的房地产;
2.一方继承或被赠与的房地产(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些除外);
3.结婚以前购买的房地产但房地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
4.一方的个人房地产但双方协定为夫妻一同财产;
5.一同生活期间双方爸爸妈妈为其购买的房地产(爸爸妈妈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些除外)。